【藥品名稱】: 硝酸硫康唑噴霧劑 |
【商品名稱】: 革選 |
【藥品規(guī)格】: 30ml |
【藥品成分】: 本品的主要化學成份為硝酸硫康唑。分子式:C18H15Cl3N2S·HNO3分子量:460.77 |
【適應癥狀】: 本品適用于治療由紅色毛癬菌,須癬毛癬菌,絮狀表皮癬菌和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股癬、體癬,也可用于花斑糠疹(俗稱花斑癬) |
【用法用量】: 1.直接噴施本品少量并均勻分布于患處及其周圍皮膚,一日1次或2次。|2.通常在使用本品幾天后可緩解癥狀,在使用一周內可獲得臨床改善。為減小復發(fā)的可能性,股癬、體癬及花斑癬的患者需治療3周。|3.若使用4周后未出現明顯臨床改善,需考慮其診斷是否合適。使用時保持瓶體大體垂直,使噴嘴距離患處1-2厘米,按壓瓶體頂端的加壓閥,藥液即噴射于患處,藥液能均勻覆蓋患處即可。|4.不可倒置噴射。首次使用之前,需連續(xù)按壓幾次,以排空噴泵中的空氣。 |
【不良反應】: 1.國外對照臨床試驗中,370名應用硝酸硫康唑治療的患者中沒有出現系統(tǒng)性反應,大約有1%的患者出現皮膚瘙癢、灼燒感及刺痛,這些反應不影響治療。 |2.國內隨機對照臨床試驗中,采用本品治療的144例受試者中2例出現中重度紅斑、灼燒,經減少用藥次數或短暫停用后好轉。3例出現輕或中度的紅斑、刺痛、脫屑、干燥、灼燒,1例發(fā)生中度脫屑、干燥、灼燒,這些輕中度不良反應不影響治療。 |
【藥品禁忌】: 對本品任何成分過敏者禁用。 |
【注意事項】: 1.本品僅于皮膚外用,應避免接觸眼睛。|2.如果出現不良刺激,應停止使用,并進行適當治療。 |
【批準文號】: 國藥準字H20110058 |
【生產企業(yè)】: 山東京衛(wèi)制藥有限公司(國產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