氏族社會時期,國中有“媵制”,這是一種氏族首領(lǐng)才有資格實行的婚姻制度。即女兒出嫁時,岳家必須以同姓侄女輩陪嫁。陪嫁過去的姊妹或女奴,自然屬于媵妾,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,那就不必多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