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 | qiǎng jié | 注音 | ㄑㄧㄤˇ ㄐㄧㄝ ˊ |
首字母 | qj | 詞性 | 動詞 |
近義詞 | 搶奪、劫掠、抄劫、掠奪、搶奪、搶掠、搶奪、搶攻、搶奪、搶奪 | ||
反義詞 | 守護、保護、守衛(wèi)、保衛(wèi)、保護、守護、保護、保衛(wèi) | ||
基本解釋 | 1.以暴力掠奪。 |
搶劫,指行為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人、保管人、看護人或者持有人當場使用暴力、脅迫或者其他方法,迫使其立即交出財物或者立即將財物搶走的行為。所謂暴力,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者強制。較為常見的是有毆打、捆綁、禁閉。傷害,直至殺害。這里的脅迫,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以立即實施暴力相威脅,實行精神強制,使被害人恐懼而不敢反抗,被迫當場交出財物或任財物被劫走。這里的其他方法,是指行為人實施暴力、脅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。凡年滿14周歲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,均可以構(gòu)成搶劫罪的主體。
根據(jù)我國(刑法第263條),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對財物的所有人、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、脅迫或其他方法,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,最高可判處死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