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聲,漢字“六書”造字法的一種,東漢著名文字學(xué)家許慎在《說文解字》中為其下的定義是:以事為名,取譬相成。江河是也。形聲屬于“合體造字法”。形聲字由兩部份組成:形旁(又稱“義符”)和聲旁(又稱“音符”)。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類屬,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(fā)音。例如“櫻”字,形旁是“木”,表示它是一種樹木,聲旁是“嬰”,表示它的發(fā)音與“嬰”字一樣;“籃”字形旁是“竹”,表示它是竹制物品,聲旁是“監(jiān)”,表示它的發(fā)音與“監(jiān)”字相近;“齒”字的下方是形旁,畫出了牙齒的形狀,上方的“止”是聲旁,表示這個(gè)字的相近讀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