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 | jiè duì | 注音 | ㄐㄧㄝ ˋ ㄉㄨㄟˋ |
首字母 | jd | 詞性 | 動詞 |
近義詞 | 借助、借用、借款、貸款、借鑒 | ||
反義詞 | 歸還、歸還 | ||
基本解釋 | 1.古人詩文中的一種對仗方法,可分兩類(1)借音為對。即以一句中某字的同音字與另一句中的字相對。如唐孟浩然《裴司士員司戶見尋》詩"?人具雞黍,稚子摘楊梅。""楊"音同"羊",借以與"雞"相對。又如唐劉禹錫《陋室銘》"談笑有鴻儒,往來無白丁。""鴻"音同"紅",借以與"白"相對。(2)借義為對。即一句中的某字有兩個以上的意義,詩中用的是甲義,而借其乙義或丙義與另一句中的字相對。如唐杜甫《曲江》詩之二"酒債尋常行處有,人生七十古來稀。"詩中"尋常"義為平常,但古時八尺為尋,倍尋為常。此即以其長度單位義與數(shù)字"七"﹑"十"相對。又如唐李商隱《令狐八拾遺绹見招》詩"漢苑風(fēng)煙催客夢,云臺洞穴接郊扉。"詩中"漢"為朝代名,但"漢"又有星漢之義,此即借以與"云"相對。 |
借對,修辭中對仗一種,也稱為假對。它通過借義或借音等手段來達(dá)到對仗工整的目的。一個詞有兩種以上的意義,詩人在詩中用的是甲義,但是同時借用的它的乙義或丙義,來與另一詞相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