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煎鹽為業(yè)的人家
鐺戶(鐺戶)
《舊五代史·晉書·高祖紀(jì)二》:“其 北京 管內(nèi)鹽鐺戶,合納逐年鹽利。”《宋史·食貨志下五》:“ 仁宗 時(shí),分 永利東 、 西 兩監(jiān)。東隸 并州 ,西隸 汾州 。籍州民之有鹻土者為鐺戶,戶歲輸鹽於官,謂之課鹽,馀則官以錢售之,謂之中賣?!薄段墨I(xiàn)通考·征榷三》:“鬻鹻為鹽,大牴鹻土,或厚或薄,薄則利微,鐺戶破產(chǎn)不能足其課?!?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