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刑,法典名,春秋時期鄭國大夫鄧析編。鄧析將子產(chǎn)所鑄《刑書》自行修改刻于竹簡,故稱竹刑。鄧析死后,竹刑始為正式法典。原文已失傳。在春秋時期,法律制度有了一個大的變革,即各國諸侯紛紛頒布成文法,保護私有財產(chǎn),竹刑就是其中之一。